指引及通知
【耗】谈判完成后流程
发布日期:2023-03-06
各耗材供应商:
对于新进耗材、特批耗材、新技术、特殊情况耗材、更换耗材代理谈价后,所需备案要求如下:
- 在谈价完成后3天内,提交最终确定的以下纸质版资料
- 1份最终价格成交表(更换代理调价的,还需填写“原价格 (元)”列,同时将Excel版本发至 sbk8133@126.com,邮件主题为 新耗材/换配送+耗材名称+公司+最终价)
- 产品注册证1份
- 一式2份供应商廉洁承诺书
- 一式4份耗材采购合同(在用产品调价、特批不需要)
- 以上材料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交到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9楼设备科林老师处,联系电话81332367。
- 在谈价完成后3天之内,请各供应商自行在官网下载“库房备案资料包”,以及:“新引进医用耗材信息表”,填写完成后发到2372512400@qq.com,邮件名称请注明“X年X月X日新耗材准入/更换代理商”字样。库房联系电话:020-81332389(黄老师)
- 耗材谈价完成后请加入“中山二院电子协同平台群(424852504)”,找到群文件“系统导入产品编码模板(新产品及补充编码用)”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,并对耗材产品进行拍照(至少2张),产品编码模板表格和产品照片一并发到2368910007@qq.com。库房联系电话:020-81332202(刘老师)
如未按以上流程及要求操作,设备科将不予正常采购,直至备案完成。
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设备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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